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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律师参加杭州市律协刑委会年会

发布时间:2012-03-13 10:39 浏览:2412次 动态二维码

     本网讯:3月10日,杭州市律协刑委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暨“构建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机制”座谈会在杭州海外海西溪宾馆召开。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魏民、律管处副处长赵琳洁、杭州市中院刑二庭庭长池海江、审判员蒋祖峰及杭州市各区人民法院刑庭指派到会的代表、杭州市律协会长胡祥甫、副会长马骏、杭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省律协刑委会主任、我所主任徐宗新、市律协刑委会主任胡东迁、副主任梁伟健、徐晓明、秘书长王晓辉、副秘书长李慧、文涛等出席了会议。我所副主任胡瑞江、律师蓝清、堵建军、金京,实习律师陈洁琼、白争雄以及市刑委会委员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市刑委会副秘书长李慧主持,共分两场。

    上半场的议程是杭州市刑委会2012年度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上,刑委会主任胡东迁对上一年工作做了总结并介绍了今年工作总体安排。他指出今年刑委会将组织四次活动,除了当天的座谈会外,还将陆续开展新刑诉法的学习、金融类犯罪的研讨、刑辩技巧的交流等主题活动。刑委会副主任徐晓明、梁伟建分别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看守所的设立、辩论队的建立等工作的思路和安排做了详细的介绍。

出席会议的法官对律师工作给出中肯建议

    下半场以“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机制”为主题,在座的法官与律师就如何构建我市刑辩律师与刑事法官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进行了坦诚的交流。杭州市中院刑二庭及各区人民法院刑庭的到会资深法官依次做了发言。他们在发言中首先对我市刑辩律师的专业素质给予了肯定,此外,还对刑辩律师的业务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第一,基于法院案多人少的现实,希望律师在法庭上尽量避免重复发问,提高办案效率;第二,辩护意见不明确,“退一步讲”的情况经常出现,导致法官对律师持何种辩护意见不能确定;第三,希望律师能把刑事诉讼的潜在风险告知当事人,避免当事人对诉讼结果抱有过高的期望值。除此,法官还对律师的辩论艺术、着装礼仪、遵守法律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与会律师对法官工作提出自己看法

    对法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场的律师一一作出回应。律师也对法官的庭审工作发表了各自的想法。第一,希望法院能把法院审判规定、会议纪要等审判资料同律师分享;第二,希望律师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第三,对二审不公开开庭的案件,律师希望法官能做到有效的信息沟通。我所主任徐宗新从“法官怎么对律师”、“法官不要对律师怎么样”、“律师如何对法官”、“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做了发言。除此,律师还对阅卷、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律师的发言,杭州市中院刑二庭庭长池海江分别做出了解释和解答。

到会市司法局、律协领导发表讲话

    莅临会议的市司法局副局长魏民对此次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形式作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既有利于促进律师工作也有利于促进法官审判工作,市司法局将一如既往地对双方的互动交流活动给予支持,希望双方能通过有效沟通消除歧见,共同推动我市刑事法治建设。

    最后,胡祥甫会长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他强调,律师和法官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大家要珍惜爱护这个共同体的声誉。对工作中的不足,要关起门来探讨,双方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建立和谐的司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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