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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辩护网北京刑事律师团队学习日:刘文元律师主讲“如何庭审质证”

发布时间:2011-12-14 15:32 浏览:2075次 动态二维码

    本周为你辩护网北京刑事律师团队学习日的主讲律师是为你辩护网北京刑事律师团队执行主任刘文元律师,学习题目为“如何庭审质证”。出席本次学习活动的有常铮、高文龙、李长青、李岩玲和陈泓宇等几位律师。

    刘文元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三十多年,对刑事辩护实践中的难题和解决方法都有着较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刘律师认为,“刑事辩护中,质证是一个很重要的阶段”,本次学习活动上主要从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几大方面进行阐述。

    谈到现场勘查笔录时,刘律师指出,“所有证据都要认真研究,首先要注意资质问题,如果相关人员没有资质,则笔录是无效的,这点我们可以在实践中指出。” “如果能去现场勘查和确认的,我们一定要前往现场再次确定。”刘律师还以某抢劫强奸杀人案件为例,说明了现场勘查的重要性,找出了笔录中严重不符合逻辑的关键点,使得案件在二审中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

    刘律师对于证人证言的讲解,强调了几个细节问题。如讯问场所的合法性,按照刑诉法的规定,应是当事人处所或公安办公场所,而不能是其他场所如咖啡厅、茶馆等地。另外,证言的每一页是否有证人的签名、有没有诱证、是否对证人采取强制措施、证人和被告人的关系等几个问题,刘律师都通过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

    当天在场律师也就代理中的实际案件,参与了讨论和交流。陈泓宇律师也补充了笔录询问的时间和笔录长短的矛盾问题,指出实际中也会出现同一询问员在同一时间做了不同的笔录的情况。高文龙律师提出目前有些法院是将事实质证和量刑质证分开进行,有的法院则不允许。常铮律师提出了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的发表和区分的问题。李岩玲律师就证据关联性问题向刘律师进行了咨询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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