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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高峰论坛 本网律师张颖在此次论坛汇报本网律师团队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09-28 13:55 浏览:3028次 动态二维码

    编者按:9月25日,本网律师张颖到南洋参加了由北京、上海、山东等共十家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并邀请了来自东南西北各地关注刑事诉讼法的学者和刑事辩护律师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高峰论坛。8月30日,全国人大公布了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后,本网律师团队通过仔细研究认为本次草案此次修订虽有不小进步,但就律师权利落实方面仍然没有实质性改进,为切实推动落实律师权利,本团队就草案内容提出了七点意见。在论坛上张颖代表了本网律师团队汇报了我们对刑诉法修改草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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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高峰论坛——中国 南阳201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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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颖(左)与著名学者何兵(中)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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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颖(左)与陈有西(中)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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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兵发表演讲

     为了响应全国人大关于征询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为国家立法献计献策,针对目前刑事诉讼领域存在的问题,结合案例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研讨,决定召开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高峰论坛。

    全国人大安排收集全民意见的时间是2011年8月30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很多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均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9月25日是全国人大征询意见截止日前的最后一个周末,为此特意邀请长期关注和致力于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在盛产法学家的河南南阳召开此次会议。

一、 会议组织

    本次会议由北京、上海、山东、陕西、云南、河南共十家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该论坛最大的特色是邀请了来自东南西北各地关注刑事诉讼法的学者和刑事辩护律师。本次论坛将形成专题意见按全国人大的时间要求反馈到全国人大。

二、 与会嘉宾

    本次论坛邀请的嘉宾有:

(一) 专家学者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著名学者何兵教授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特邀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冯卫国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判例研究所副所长杜发全教授,曾挂职某检察院副检察长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高珊琦教授,

    浙江警官学院应用法律系主任、唐长国教授

    中国律师刑事辩护培训中心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刑法学教研室副主任、张国伟教授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刘志强博士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教授、陈京春博士

    南京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博士、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王俊副教授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西南大学法学院郝川副教授

    浙江警官学院副教授、何成兵博士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祁雪瑞

    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袁雪

    郑州大学法学院代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代表

    河南大学法学院代表

    郑州航空学院法律系代表

    华北水电学院法律系代表

(二)与会律师

    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著名律师陈有西

    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迟夙生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生导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律师张青松

    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秘书长、美国国家刑事辩护委员会(NACDL)会员、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律师李肖霖

    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著名律师耿民

   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人民日报华东分社法律顾问,著名律师富敏荣

    陕西省西安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著名律师刘志强

   上海市警官学院副教授、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韩国全律师

    《中国律师》杂志社特约评论员、特约撰稿人,河南省律协刑辩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共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著名律师成永

三、特别主持

    2009年、2010年全国百强大律师,2011年全国百强大律师评选排名第一的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著名律师朱明勇

    南阳杨金德案辩护律师团

    北海裴金德案辩护律师团

    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上海) 葛音

    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大学、郑州航空学院以及全国各地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及刑事辩护律师

四、媒体

(一)刊物类媒体民主与法制

    财经国家周刊

    南方人物周刊

    影响力周刊等

(二)平面媒体

    大河报

    潇湘晨报

    东方早报

    南方都市报

    成都商报

    读者报等

(三)网络联动

    新浪网.新浪微博

    搜狐网.搜狐微博

    腾讯网.腾讯微博

    天涯法律论坛现场直播

(四)电视类

    河南电视台

三、 会议议程

    2011年9月24日报到

    2011年9月24日晚间自由餐会

    2011年9月25日正式会议

    2011年9月26日自由活动

四、 会议内容

25日上午:

(一) 何兵教授致开幕词并发表讲话

(二) 冯卫国教授就刑事诉讼法修改发言

(三) 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讲刑诉法修正案存在的热点问

(四) 张青松律师全面点评

(五) 西北政法大学杜发全教授发言

(六) 机动发言

25日下午:

(一) 陈有西律师关于刑诉法修改和刑辩律师责任专题演讲

(二) 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耿民谈西部地区刑诉法修改研讨情况

(三) 韩国权律师代表华东政法大学与上海市律师协会介绍上海刑诉法修改研讨情况

(四) 富敏荣律师关于新闻与法律专题发言

(五) 浙江警官学院唐长国教授发言

(六) 陈光武律师结合北海案关于刑诉法修正案的意见

(七) 机动发言

25日晚:

(一) 广州大学刘志强主持并点评

(二) 杨大飞律师谈刑事辩护的困境

(三) 朱明勇律师谈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与被告人的人身权保护

(四) 李肖霖律师通报南阳日报社总编“卖头条案”

(五) 杜发全教授解剖案例

(六) 张国伟教授谈新形势下刑事辩护的希望和出路

以上会议安排根据情况可适当调整

五、参观(26日)

    参观卧龙岗或者参观少林寺(少林寺专人接待)

    不旅游者继续研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保护

六、会务安排:

    本次高峰论坛由十家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为响应全国人大号召而召开,纯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承办方安排食宿。自愿参加者仅需自行承担差旅费用。

    26日晚会议结束

    24日上午开始会务组全天开始接待

    会议地点:南阳市金阳光大酒店

    会场路线:南阳(姜营)机场有专车接送

    郑州(新郑)机场有专车接送

    火车南阳站打车到酒店

    汽车南阳站打车酒店

    自驾车到南阳312 国道上金阳光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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