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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就李昌奎案死刑复核阶段采访本网专业律师

发布时间:2011-09-22 15:28 浏览:2169次 动态二维码

    编者按:本网接受委托为备受社会关注的李昌奎案死刑复核阶段进行辩护, 9月19日,李昌奎的辩护律师四川刑事律师网专业刑事律师陈武和陈绍娟在北京面见了最高法院负责该案死刑复核的法官,并提交了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意见。该案的复核结果还要等待法庭最终的合议。昨日,一直坚持输出高品质原创内容为中国政界、学界和产业界精英提供信息服务的财新网记者对本网进行采访报道:《李昌奎死刑倒计时》,此新闻为财新网财新网首页特推新闻

    死刑复核结果尚待最高法院刑庭的合议;李昌奎在看守所中表示:若被执行死刑,希望能捐出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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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8月22日晚,云南昭通,刚刚走出法庭的李昌奎案被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王勇(右二)接受记者采访。当晚,李被由死缓改判死刑,并报最高法院核准。

    【财新网】(记者 刘长)备受舆论关注的李昌奎案(相关报道详见财新《新世纪》报道“李昌奎生死过山车”)再审判决近一个月后,死刑复核结果仍未作出。

    9月19日,李昌奎的律师在北京面见了最高法院负责该案死刑复核的法官,并提交了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意见。

    律师向财新记者透露,当天,承办法官与律师进行了座谈、听取意见,并表示,该案的复核结果还要等待法庭最终的合议。

    根据相关规定,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并针对案件情况,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其中,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在向最高法院递交的长达万字的辩护词里,律师列举了不宜核准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的10个方面的理由,包括:李昌奎有酌情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的因素、再审程序的启动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死刑不利于双方家属矛盾化解等等。

    据财新记者了解,李昌奎案今年8月25日再审判决死刑后,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于9月1日接受李昌奎二哥李昌友的委托,决定组成律师团承办该案。期间,律师团曾跟云南省高院承办法官进行交流,并召开团队会议确定辩护思路。最终该所指派律师陈武、陈绍娟担任李昌奎在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

    9月2日,两位律师在昭通市看守所会见了李昌奎。陈绍娟律师告诉财新记者,会见中,律师向李昌奎介绍了再审判决的情况、转达了李昌奎父母对其的关心,同时向李介绍了死刑复核的相关法律知识。“他还有求生的期望,对事实他供认不讳”,律师说:“但是他认为有自首立功的情节,希望能保条性命,对原审二审死缓的判决他是接受的。”

    李昌奎在会见中特别提到,若自己被执行死刑,希望将自己能用的器官捐献给同监室一位患眼疾的监友,“能用的都给他用,不能用的就给外面的其他人用”。

    会见中,律师问李,有无话语要转达给父母,李昌奎说:“请转告我的父母,请他们不要再为我流泪了”。

    附: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案死刑复核辩护词:http://www.scxsls.com/a/20110909/53257.html

    财经网此案报道地址:http://china.caixin.cn/2011-09-22/100308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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