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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成都商报》刊登成安律师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访谈专访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 浏览:2461次 动态二维码

    四川刑事律师网首席律师成安很少接死刑复核的案件,“感觉可操作的空间不大,最多是提供法律咨询。”不过,手头上正代理的一起死刑复核案件却让他感慨颇多———死刑复核律师无法阅卷、无法见到法官、无法发表意见、无法会见被告人,根本无法介入死刑复核,有劲使不上。

    昨日,成都律师成安的一篇博文《死刑复核律师的困惑》在网上引起共鸣,他说半个月的死刑复核案件代理经历让他意识到“与其说死刑复核是司法程序,不如说它是法院系统的内部复查程序”。

    死刑复核收归最高法院即将满3年,成安希望最高法院办理死刑复核应走向公开。
   
    贩毒被判死刑
   
    家属跪求律师“复核”留条命
    为了保住弟弟一条命,金堂人李红(化名)这些天一直奔走在西安、成都、北京三地。今年6月,李红的弟弟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被西安中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今年9月,该案经陕西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听到这个消息,家里人凑出了所有的积蓄让李红来成都找律师,希望能在最后的死刑复核程序中救弟弟一命。
11月17日,李红找到了成都律师成安。在律师事务所里,李红声泪俱下恳求成安“救弟弟一命”。由于看不到案卷材料,而且听李红说其弟弟贩卖毒品的数量达到了6公斤之多,是主犯,成安很为难。“之前没接手过死刑复核案件,而且人命关天,不敢轻易接手。”随后的两天,李红一直请求成安律师,好几次都下跪了。“那种充满期待的眼神让人很煎熬。”最终,成安接了这个案子。“没什么费用,家属经过一审、二审的折腾,几乎一穷二白了。”成安说,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律师不愿意接死刑复核案件的原因。

    “死刑复核”三道坎
    律师遭遇程序困惑
据报道,死刑复核权作为“少杀”“慎杀”政策的一部分,自2007年1月1日收归最高法院统一行使以来,第一年就有15%的死刑案件未予核准,最高法院判处死缓的数量,首次超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数量。这样的数据说明,审判机关贯彻“慎杀少杀”刑事政策,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效果。但死刑复核程序折射到律师群体时,却更多的是无奈。
   
    第一道坎:阅不到卷
    自从代理了李红弟弟的案件,成安就基本没闲过。“与其说死刑复核是司法程序,不如说它是法院系统的内部复查程序。”代理案件半个月下来,成安告诉记者,自己遭遇了职业生涯中的最大困惑。
    “不公开”是他遇见的第一道坎。“案件目前有无移送到最高法院复核?最高法院没有作答。”代理案件的第一天,成安只得跑到西安,通过在该地区合作者的上下打听,有了结果:案子已经移送出去了。“一个本属于律师最基本的知情权,却要依靠熟人关系得以实现。”成安很无奈。
    接下来是要查阅案卷。由于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死刑复核律师无法从最高法院拿到案卷。成安只能选择了向被告人的姐姐以及一审、二审律师要案卷。但这些案卷和最高法院的案卷是否一致,是否有漏缺,成安无从知晓。

    第二道坎:见不到被告
    然而接下来,第二道坎又出现了:成安会见不到被告人。李红不知道弟弟的状况怎么样,托成安带去为弟弟新买的厚棉衣。面对家属的恳求,成安也很无奈。
    “死刑复核作为生命的最后一层屏障,被告人也许会在下一道关口消失。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与被告人面对面会见并沟通尤为重要。”成安说,律师会见这个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也在死刑复核程序中被抹去了。2007年2月开始实施的《死刑复核案件规定》仅仅13条,而对死刑复核律师的权利和地位的规定一条都没有,“由于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就是代为申诉人,实际操作中最高人民法院不安排律师会见被告人,阅卷问题也都由律师自行解决。”成安说,这就意味着律师需要自己跟看守所联系会见被告人,但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看守所往往以没有最高法院的签字为由拒绝会见,这种尝试往往是徒劳。

    第三道坎:见不到主审法官
    见不到被告人,那就去北京见法官!第三道坎挡在面前:死刑复核程序是完全封闭的上下级法院间的书面审理程序。“想知道审理进程,法院拒绝;要向法院递送案件补充材料,连主审法官和渠道都不公开,无法递交。”
    “在审判程序中,虽然有规定说‘辩护律师可以提出辩护意见,法院可以听取辩护人意见’,但‘可以’这个词的背后也意味着另外一层意思———也可以不这样。”成安奔走了半个月,至于效果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我第一次代理死刑复核案件,有的时候自己也很困惑,都不清楚能帮多大的忙。”
    目前,成安代理的这起案件还没有一个结果。“听内部人说,可能要到过完春节才会有结果。”不过,成安很担心,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结果是不送达律师的,“可能有了结果,我都不会第一时间知道。”

    写博文呼吁
    最高法院应开门复核
    成安的这次代理经历,让他思考了很多。昨日,他在四川刑事律师网上撰写博文《死刑复核律师的困惑》,呼吁更多的律师和他一起关心死刑复核程序,更希望能引起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注意。
    成安在博文中指出,死刑复核收归最高法院统一行使即将满3年了,但相关法律对死刑复核程序中律师权利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律师有劲无处使;死刑复核权作为一种权力,律师希望知道权力的运行过程,并渴望能依法参与其中。成安希望法院不能关起门来复核,而应该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昨日本报记者就“死刑复核”相关问题采访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记者按要求发去采访提纲后,截至记者发稿时,最高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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