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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四川刑事律师网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接受四川电视台采访,就网络流行语“临时性强奸”中的法律问题发表评论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 浏览:2874次 动态二维码


      近日“临时性强奸”一词频频出现于各大网络论坛,成为继“躲猫猫”、“俯卧撑”“70码”等之后又一网络流行语。在众网友的推波助澜下,“临时性强奸”一词又不断衍生出诸如“临时性灌下水”、“临时性上下厕所”等“临时性+动词”新语法结构。有网友预言“临时性强奸”将成为2009年第一网络流行语。“临时性质强奸”源于今年6月发生的一起案件。6月10日晚,浙江湖州南浔某派出所两名协警知法犯法,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无商谋,且事后主动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两被告各入狱三年。10月30日,网友“辽河鱼”在四川新闻网麻辣论坛、华声论坛等论坛发帖《“临时性强奸”,祝贺又一新名词诞生了》,一时间,点击数十万,网站论坛争相转载,网友积极跟帖。网友更是在人民网等论坛社区展开激烈讨论,“临时性强奸”遂成为网络热门词。

     11月3日下午,四川电视台公共频道,《联播四川》栏目就“临时性强奸”、“临时性即意犯罪”等相关法律问题采访了四川刑事律师网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成安博士就什么是临时性犯罪、刑法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及临时性犯罪对量刑的影响等问题做了深刻的分析。11月3日晚7点30分《联播四川》栏目播出了本次采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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