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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伍贤钊律师到北海市铁山区检察院办理刑事合规案件

发布时间:2024-04-03 14:07 浏览:240次 动态二维码

2024年3月29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伍贤钊律师到北海市铁山区检察院就P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案件,与公诉人沟通刑事合规的相关事宜,检方基本上同意进行刑事合规,但需要被告人提供相应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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