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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周豪律师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Y某成功办理取保候审,Y某及其家属到所表示感谢

发布时间:2023-08-10 10:21 浏览:440次 动态二维码

2023年8月7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Y某与家人专程到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对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周豪律师表示诚挚感谢。Y某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于2023年7月被某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Y某家属经过多方比较,委托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艾述洪律师,周豪律师为其提供刑事辩护。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多次会见Y某,并与办案单位和受害单位积极沟通,努力争取获得受害单位的谅解。通过律师团队和家属的不懈努力,受害单位为Y某出具了刑事谅解书。为了让Y某能与家人早日团聚,周豪律师与办案单位积极沟通,并向检察院送交《关于恳请对Y某不予批准逮捕暨对Y某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办案单位对律师团队的法律意见高度重视,并采纳律师意见,依法对Y某不予批准逮捕,随后公安机关对Y某予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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