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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南宁刑事律师尹伟军到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发布时间:2023-02-20 18:48 浏览:1002次 动态二维码

  • 近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办理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案到桂林市灵川县案发地进行调查取证。
  • 该案涉及故意伤害犯罪,导致一名当事人死亡,案情复杂,案发时间过去多年,要还原当年案件实际情况,辩护律师必须到实地进行必要调查取证。
  •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本案是否涉及正当防卫,需要进一步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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