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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律师尹伟军、计思扬代理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到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出庭,参加案件审理活动

发布时间:2022-10-20 21:02 浏览:2008次 动态二维码

  • 2022年10月20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计思扬律师作为当事人H某某的诉讼代理人,到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出庭,参加其涉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审理活动。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属于人格权纠纷
  • 该案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属于侵权者和被侵权者之间的关系。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过错责任,从侵权法的角度分析,构成侵害生命权的民事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侵害生命权的损害事实(2)侵害生命权的违法行为(3)违法行为与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上,要求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
  • 在共同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行为同桌饮酒者可能存在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 一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 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健康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 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 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 该案充分说明了,喝酒有风险,饮酒需谨慎。饮酒要文明、适度,千万不要赌酒、斗酒、劝酒,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
  •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酒量有足够的认识,也应该意识到酒后产生的后果,在喝酒的过程中量力而行,避免不幸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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