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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刑事律师尹伟军到南宁市第二看守所会见涉嫌诈骗犯罪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2-09-29 17:03 浏览:3210次 动态二维码

  • 2022年9月29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办理F某某涉嫌诈骗犯罪案到南宁市第二看守所会见当事人。
  • 该案在一审开庭审理后,国庆节来临之前,作为家属和当事人目前唯一的沟通纽带,辩护律师适时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
  • 传达家人的关怀与问候,通报案件审理后最新进展,安抚当事人焦虑情绪,发挥着重要作用。
  • 诈骗犯罪为法律实践中常见犯罪类型之一,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在广西,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为三千元,即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三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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