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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胡思跃律师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22-06-18 16:13 浏览:2088次 动态二维码

     2022年6月16日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胡思跃律师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开庭审理活动7小时。

    庭审中,胡思跃律师针对罪与非罪争议焦点问题进行发问和开展辩护,期间,全面、充分说明卷同一性鉴定与在卷证据存在重大矛盾,且该鉴定意见已发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等人虽未取得“六三伍三”商标使用授权情形下在案涉产品及外包装上使用“六三伍三”标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证据不足;被告人李某某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即使构成犯罪依法也可以对其减轻处罚,同时向法庭表明被告人李某某愿意主动缴纳违法所得和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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