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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姜烨律师为故意伤害案受害人与公诉机关交换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11 17:34 浏览:2674次 动态二维码

2022年5月11日下午,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姜烨出庭通过远程的方式为故意伤害案受害人张某代为控告一案,与主诉检察官进行交流。
该案由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害人张某糸退伍军人,现己超过70周岁,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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