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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精细化服务,做有温度的辩护——望之辩2021年十大案例精选

发布时间:2022-01-27 19:18 浏览:1518次 动态二维码

一、H某某涉黑一案,广西望之辩律所龚振中律师为其辩护,充分提供了有效辩护。

作为当地最大的涉黑案件,该案社会关注度高,从2020年12月25日接受委托以来,到2021年12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25年),历经一年多,望之辩律师作为辩护人已尽到了有效辩护的充分职责。

无疑,这个案件的法庭,也是一个保障了被告人和辩护人充分发表自己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的法庭,这是值得幸运和肯定的。而本案辩护人从阅卷、会见、分析材料、开庭、质证、发表辩护意见,制作和提交辩护手册,总共从南宁到当地,会见了被告人H某某12次,整理和提交了92页的辩方证据,制作了262页的辩护手册,总共花费了26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提供了充分的有效辩护。 

对于不能去黑和25年有期徒刑,辩护人与家属只能说,过程近于完美,结果差强人意。

涉黑案件的辩护,需要刑辩律师的百折不挠,需要刑辩律师的坚持和坚守。扫黑除恶常态化,法治思想必须落实,法律规定要严守,涉黑辩护的希望就在于坚持法治,涉黑辩护之路就在刑辩律师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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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Q某某被控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一案,涉案金额高达1.04亿元,广西望之辩律所龚振中、韦端宁律师为其辩护,最终仅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广西某服务中心(区直企业)为广西某某办(区直单位)的下属企业,Q某某为广西某服务中心的主任,广西南宁市某某检察院指控,Q某某在担任广西某服务中心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和使用虚假票据平账等方法,共贪污和挪用公款约1.04亿元,应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Q某某2017年4月8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4月21日被逮捕, 2018年1月5日本案提起,2018年4月5日申请延期审理,2018年8月5日获批延长审限3个月,2018年10月22日第一次开庭审理, 2018年11月5日再次延期审理,2018年4月5日申请延期审理,2018年12月28日中止审理,2020年12月23日检察院作出变更起诉决定和追加起诉,对Q某某以公款罪、挪用公款罪和行贿罪变更起诉,2021年2月2日本案第二次开庭审理,2021年3月26日南宁市某某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Q某某不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仅以行贿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罚金20万元,现判决已生效。

从侦查阶段开始,望之辩刑事律师团队即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指派龚振中,韦端宁律师担任Q某某的辩护人,开展了艰难漫长而卓有成效的辩护工作。正是坚定不移地进行无罪辩护,最终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这二个重罪不成立,只成立行贿轻罪一个。

办案心得:

一、要让当事人对无罪辩护有信心

辩护人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首先是全面了解和掌握案情,弄清来龙去脉,厘清法律关系;然后提供辩护的思路和方案,并通过思维导图直观、简要地呈现给当事人及其亲属,让其对案件无罪有信心。

二、要与公诉人、法官进行友好而持久的沟通。

本案当中,尽管公诉人坚持起诉被告人,辩护人持无罪辩护的观点,双方立场不同,但4年多以来,辩护人多次与公诉人、法官进行友好而持久的有效的沟通,充分交换辩护意见,全力争取公诉人、法官考虑和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最终获得了重罪无罪轻罪轻判的结果,被告人及其家属很满意本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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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间借贷纠纷刑民交叉,仅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案中有案,涉及虚假诉讼,刑民交叉,借贷关系,广西望之辩律所龚振中、尹伟军律师进行代理,最终二审反败为胜。

原告A诉称其于2014年12月29日向被告B账户转账485000元,该笔款项系其向被告B的借款,被告B未偿还,遂提起诉讼。A以银行转账凭证佐证涉案款项为其借给被告B的借款,被告B在一审诉讼中辩称该款项系原告A向其偿还之前其出借给原告A的借款,并提供相关银行取款流水以及申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以证实原告A之前向被告多次借款。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6日作出(2020)桂0103民初11XXX号一审判决,判决被告B向原告A偿还借款本金485000元及相关利息,被告B不服上述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在本案诉讼之前,原告A与被告B另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审结,原告A被判偿还被告B借款人民币60万元。

二审阶段,上诉人B委托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尹伟军律师代理本案。承办律师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查阅了一审案卷材料,详细了解和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律师开展了相关调查,掌握了相关证据,提交了被上诉人相关案件判决书,证实了被上诉人A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性,后又提交了类案大数据报告,囊括最近五年指导性案例、广西区及南宁市案例,提供了完整的代理意见。二审法院原定书面审理,代理人依法力争,申请开庭审理,后案件开庭审理,依法启动法庭调查、询问、质证、辩论等。最终二审法院认为A未能就其主张的485000元借贷关系完成举证证明责任,故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反败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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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卖合同纠纷以刑突民,广西望之辩律所龚振中律师助力海商律师胜诉,对方3600万元的起诉被法院裁定驳回并本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原告广西某公司与被告A公司、A某某及第三人C公司(本案委托人)、D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案,原告2020年7月向广西北海海事法院起诉,后经第三人提出管辖异议,2020年11月6日本案移送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立案审理,2021年8月6日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据某某公安局向本院出具的《告知函》反映,被告A某在自身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A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多次采购货物,在取得相关货物后强行将货物拉走转卖,并拒不支付货款,已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该局已对此立案侦查,故本案有经济犯罪嫌疑,不属经济纠纷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规定,对广西某某公司的起诉,裁定予以驳回,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10月26日南宁市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裁定。

 2020年7月13日,龚振中律师正式接受C公司的委托,担其委托代理人,公司认为,本案为刑民交叉的海商案件,应当在原有的海商律师的基础上,增加专业的刑事律师,实践证明,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给公司带来的意想不到的惊喜。本案当中,作为C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龚律师在海商律师提出的民事代理意见的基础上,重点从刑事方面提出了代理意见和办案思路:广西某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等交易行为极可能涉嫌合同诈骗、虚开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犯罪,故人民法院依法应当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办案心得:

一、厘清繁乱复杂的法律关系。

本案无疑是一个争议很大、标的巨大,当事人众多、关系繁杂的疑难复杂的刑事交叉案件,作为代理人,龚律师首先通过思维导图和纵横对比表,将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等问题清理清楚、分清责任。

二、坚持刑事交叉转换的思路和观点。

本案当中,争议焦点是案涉货物的所有权到底属于谁?从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来说,应当属于C公司。作为专业的刑事律师,在坚持上述观点与主张的基础上,在本案中还坚持刑事交叉转换的思路和观点,也多次与法官交换意见,最终取得了驳回原告起诉,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阶段性的胜利。 

三、专业的刑事律师可以助力民商律师,获得胜诉。

许多重大复杂疑难的刑民交叉的案件,除了专业的民事律师之外,专业的刑事律师可以助力民商律师,从刑事方面入手,最终获得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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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H某某涉嫌诈骗罪案件广西望之辩律所龚振中律师为其辩护,进行了数字化的有效辩护。

从2020年7月9日,本案被告人H某某被采取留置的强制措施,失去了人身自由,到后来龚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辩护,到2021年12月13日的一审法庭审理结束,辩护人从阅卷、会见、分析材料、开庭、质证、发表辩护意见,制作和提交辩护手册,总共从远方的广西南宁到贵州六盘水,会见了被告人H某某6次,整理和提交了249页的辩方证据,制作了192页的辩护手册,制作了10页思维导图,对全案的案情进行了完美的呈现,制作出思维导图,总共花费了24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进行了数字化的有效辩护,进行了无罪辩护,得到了家属、审判长及同行的一致好评。

龚律师认为,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民商律师,更需要刑事律师。本案当中,无论最终的判决结果是什么?走到现在,涉案土地被部分收回,Y公司陷入困顿,当事人锒铛入狱。这个结局,无疑是悲惨的。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当中,刑事风险才是公司最大的风险;刑事危机才是公司最大的危机;刑事责任才是公司最大的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民商律师,更需要刑事律师,因为只有刑事律师律师才可能识别和防范这种刑事风险。没有刑事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公司,就犹如走在没有围栏的大桥上,随时都有可能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当中。

本案对于被告人H某某和其他当事人而言,无疑,更是一个更大的人生悲剧,平心而论,以事论事,其本意无非是想尽快办下土地证件,推进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取得一个好的公司业绩和工作成绩,并不是想不交或少交土地出让金,各方采取了以补偿款项冲抵土地出让金的违规行为,却最终身陷牢狱之灾,但是,法不容情,尽管你并不了解法律的本意与规定。所以,我们的一生需要刑事律师相伴相随,识别风险,远离风险,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守护我们的自由、安全和财富。平安而幸福地度过一生。 

近一年5个月的路,一起走过,实属不易。龚律师作为辩护人的初衷是,法律是冰冷,但律师的刑事辩护可以是温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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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Q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Q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经望之辩陶永昌律师辩护工作,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并做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书,当事人领取国家赔偿。

2019年10月29日,Q某被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以贩卖毒品罪刑事拘留,11月28日被八步区检察院逮捕,且当日移送八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八步区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天后,以管辖权问题,移交钟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钟山县检察院向钟山县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审查起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办案期限,法院两次中止审理。

最终于2021年3月12日,钟山县检察院向钟山县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做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书,Q某于当天被释放。期间,Q某共被羁押501天。澎湃新闻对此做出报道。Q某于2021年12月领取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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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J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经望之辩陶永昌律师辩护,最终将罪名改判为催收非法债务罪,对J某免于刑事处罚。

2019年4、5月,J氏夫妇先后被XX县公安局以敲诈勒索刑事拘留,指控J氏夫妇敲诈勒索债务人308万元,并全县征集J氏夫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陶永昌律师承办J某的辩护工作后,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办案期限,法院多次以疫情为理由中止审理,直到2021年初才开庭审理,最终XX县法院将检察院指控敲诈勒索罪改为寻衅滋事罪,判处J某2年2个月

后J某不服,提起上诉,XX市中院最终将罪名改判为催收非法债务罪,对J某免于刑事处罚。案件现在继续代理申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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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W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广西望之辩律所韦皖子、韦端宁律师为其积极辩护,终获不予逮捕的决定

2021年10月,W某通过网友介绍,与未成年女孩在酒店发生性关系,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对王某刑事拘留,羁押看守所。

W某家属委托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指派韦皖子、韦端宁为W某辩护后,二位律师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W某,向W某详细了解其与L某发生性关系的全部过程和细节,并向其解答法律相关规定,告知其权利义务。随后,二位律师到侦查机关与主办人员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向W某家属了解相关情况,深入分析证据材料。韦皖子、韦端宁律师认为,公安机关对W某立案并刑事拘留是有一定证据支持的,但从会见及了解的情况及家属提供的相关证据来看,还是有很大的辩护空间。

办案心得:

一、作为律师,当然支持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性侵幼女案件中,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年龄的问题上,贯彻对幼女的“最高限度保护”和对性侵幼女的“最低限度容忍”原则,但在具体案件中同样应该保护的合法利益,对于提出合理辩解确不明知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是否应当认定为强奸应谨慎认定。

二、 从本案也警示我们,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我们每个成年人都有责任保护他人健康的成长。性自主权是人的基本人权之一,对于青少年而言,在他们对于性自主权的认识模糊不清的情况下,法律对青少年的性自主权加以特殊保护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三、在目前侵害青少年性权益的刑事犯罪多发的情况下,社会各界应当构筑起保护青少年性权益的长城,除了执法者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及法律规定处理此类案件,而学校、家庭也应当加强对青少年的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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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Z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广西望之辩律所韦皖子、韦端宁律师为其积极辩护,终获不予逮捕的决定

Z某与L某同在某公司上班,双方均已婚。2021年3月-4月期间俩人发生了三次性关系。2021年5月份,L某说她怀孕了,要去打胎问Z某要钱,Z某先后给了4300元给L某去检查。后L某老爸电话找到Z某说要给几万补偿,Z某没有同意。2021年7月份,L某及其父亲到派出所报案称L某被Z某强奸致本案案发。2021年8月25日对公安机关对Z某刑事拘留,羁押看守所。广西望之辩律所韦皖子、韦端宁律师为其积极辩护,终获不予逮捕的决定

办案心得:

一、根据2020年全国检察系统大数据,审查逮捕嫌疑人85.8万人,其中不批捕8.8万人,不批捕率10.2%。因此,要取得不予逮捕的结果,对律师辩护工作确实是很大的挑战,既要敬业专业、高效有策略,还要把握好时间点。本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皖子、韦端宁律师接受Z某家属委托后,实现了黄金救援时间内10天成功辩护,Z某得以释放再次证实了刑事案件律师及早及时介入的重要性和庭前辩护的重要性。

二、 另外,律师争取得到家属的全力配合支持非常重要。在本案中,Z某涉嫌的是强奸罪案,Z某妻子受了很大的委屈和压力,但依然顾大局识大体,给予律师高度的信任和配合,使得律师得以了解细节情况及掌握有利证据,在辩护工作中一举取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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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W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广西望之辩律所韦皖子、韦端宁律师为其积极辩护,获轻判(七年改为三年)

 2018年6月,W某与Z某等共四人各出资,合伙创业,注册成立了“内蒙XX科技有限公司”,Z某三人将约34万元交给W某办理加盟代理、教具采购等事项。后W某与Z某三人因加盟、采购支出费用发生争议,Z某三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W某用假发票欺骗费用开支,非法占有上述款项,导致案发。

W某于2019年5月被刑事拘留,2019年6月被执行逮捕。一审法院审理认定W某构成诈骗罪,判处W某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决退赔Z某三人34万元。

二审期间,W某家属找到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指派韦皖子、韦端宁律师为W某进行二审辩护,二审开庭后裁定: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W某家属及W某继续委托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指派韦皖子、韦端宁律师为重审阶段辩护。望之辩律师接受委托指派后及时进行会见、深入案件、全面分析,第一时间向办案机关了解信息,合法调查走访,合法收集有利证据为辩护争取有利点。

重审法院判决:W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万元。(W某表示不上诉,此时W某已被羁押二年六个月)

办案心得:

一、从相关数据看,我国刑事案件二审的改判率在15%左右,因此二审翻盘的几率实在不高。一是一审法院对刑事案件本身就很慎重,做出的判决多数是比较客观的;二是二审法院在审查一审判决时,如果不是有明显的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时,通常不会作任何改变,或者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稍作变动,但定性与量刑不变。因此刑事案件二审辩护虽难度很大,但如能把握一些方法,律师还是能够有一定作为的。

二、二审如何辩护才能取得实质性效果,当然不能坐以待毙,期待法官心亮眼明,要主动出击,全心投入、深挖细节,找方法、有谋略,体现律师价值,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二审发回重审后,确实是留下了很好的辩护机会,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要更深入更全面挖掘,充分备战把握好翻盘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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