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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瑾律师赴阜阳看守所会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经营罪二审被告人

发布时间:2022-02-22 13:33 浏览:2178次 动态二维码

2022年2月21日下午,胡瑾律师、王成律师前往阜阳市看守所会见一审被阜阳市阜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李某某。李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阜阳市中级人法院,李某某近亲属委托胡瑾律师、王成律师二审为李某某提供法律服务。

李某某在2015年10月份返乡,与其姐姐共同经营批发生意经营着一家“阜南县李某某烟酒店”,冷某某的“--烟酒批发超市”与李某某相距不到一百米。中间还有一家“洋河蓝色经典商店”。2017年2月冷某某将店铺转让给李某某,李某某遂开始借用冷某某原先办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直进行卷烟的订购、销售,直到案发。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受李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胡瑾律师、王成律师担任被告人李某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二审辩护人。根据对本案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判例的查阅,辩护人认为本案是一审法院把握《刑法》概念不准而导致的一件错案,李某某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依照“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李某某本人通过转让冷姗姗的店铺,获得了店铺的经营权,然后一直使用冷姗姗店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销售的卷烟也是从该县烟草公司购进,并未违反烟草专卖法所保护的法益,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一审法院认定李某某构成非法经营罪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应该依法改判其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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