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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烨律师为“3·21响水化工企业爆炸事故 ”犯罪嫌疑人倪某辩护获公安机关不移送起诉的佳绩

发布时间:2020-11-30 10:21 浏览:2345次 动态二维码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 。事故共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 。
该案61人被问责44人被刑事立案,公安机关对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单国勋等44人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污染环境罪、提供虚假文件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倪某系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在立案侦查的44人名单中排名第16位。
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姜烨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倪某的辩护人,在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失去人身自由长达9个月后,终以公安机关不移送起诉,重获自由。
2020年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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