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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1-12-08 20:18 浏览:3606次 动态二维码

2021年12月8日下午,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泰州金陵国际酒店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泰州市法学会、泰州市司法局主办,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筹备组和江苏尚学律师事务所承办。本次会议主要议程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表决通过研究会章程和选举领导机构;第二阶段:揭牌仪式、法学专家寄语及领导讲话。

在泰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吕道龙的主持下,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经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及秘书长、副会长、会长。江苏尚学律师事务所主任、泰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陈志学当选为泰州市法学会第一届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军生、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薛洁、泰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吴爱莲、泰州市司法局律管处负责人易刚、泰州学院教授李宪君当选为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老师贾艳萍当选为秘书长。

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意义十分重大,能够进一步完善泰州市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工作机制,为泰州市法学会全面构建体系化、制度化的组织结构提供有力保障,也是促进泰州市法学会更精细的落实下一步研究工作的重要节点。同时,在法律日益更新的情势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更有利于全方位推进刑事诉讼活动的有序开展,推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繁荣,从而保证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工作的先进性。

泰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吕道龙、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政共同为泰州市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揭牌,并宣布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于2021年12月8日正式成立。本次会议吸引了泰州市公、检、法、司、法学专家学者、律师、高等法学院校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出席,一同见证了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

在当日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上,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孙国祥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教授为研究会的成立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并提出了殷切的希望。

泰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吕道龙、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政出席会议并讲话,新当选的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陈志学作了表态发言,会议由泰州市司法局律管处负责人易刚主持。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家樊崇义教授首先对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明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泰州在法学研究方面,特别是在刑事诉讼法的研究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樊崇义教授希望研究会成立后,各项研究工作的开展能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提出的完善司法人权保障的司法改革的相关举措紧密相连。另外,樊崇义教授着重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即将实施,新法实施的过程中将面临许多问题,这也将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本内容之一。最后,樊崇义教授希望大家不断加强联系与交流,坚持不懈地深耕于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工作中,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努力和贡献。

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孙国祥教授首先对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孙国祥教授殷切期待研究会成立后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丰硕的法学研究成果。同时,孙国祥教授也鼓励大家与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多联系、多交流,做到各方共同协作、互相配合,携手推动我省刑事法学研究的新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教授首先对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吴宏耀教授对因为疫情原因不能亲临现场见证泰州市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揭牌仪式这一重要时刻表示遗憾,并由衷地希望研究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及群众性,把研究会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地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和光荣使命。

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陈志学首先对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与关怀表示感谢。他诚挚表态作为泰州市法学会第一届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必将勤勉尽职,扎实工作,有所作为。他指明践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职责要从三方面落实:一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必须始终坚持紧密联系实践,推进刑事诉讼法学理论创新,为平安泰州建设、法治泰州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支持。二是坚持以任务为导向。只有目标任务明确,行动才能坚定有力;唯有把握基本要求,工作才能科学有序。三是抓住工作重点,强化服务功能。要借助课题研究、学术研讨、智库研究,为社会服务各方面获取新突破、新进展、新成绩提供保障,不断推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繁荣与诉讼法的完善。他强调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意义非凡,能够促进泰州市刑事诉讼工作研究,推动打造刑事诉讼研究的“思想之家”的法治工作进程,成为法治社会发展的”行业智库”,更是能够演变成整个社会综合人才的“交流平台”。

泰州市司法局林政副局长首先对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向长期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表示了衷心的感谢。林政副局长期许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后能够始终认真落实到位三点参考意见。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他指明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投身依法治市实践。二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他强调要始终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有见地、可操作的破解之策,为新时代全市刑事司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为建设“一轴三极三城”新泰州贡献更多的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他着重强调刑事诉讼法律人才梯队的培养,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具备专业素养的刑事诉讼人才队伍,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之城做出积极贡献。

泰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吕道龙首先指明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意味着泰州市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进一步提升。他表示对于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工作指引应从三个角度理解与发展:一、坚持政治引领。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肩负坚定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前行。期间,他引导、鼓励大家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二、坚持服务大局。吕道龙专职副会长始终强调要把服务平安泰州建设、服务法治泰州建设、服务强富美高泰州建设作为工作宗旨。三、坚持服务群众。他指明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工作践行中的重点。

在会议尾声,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吕道龙指明,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工作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坚持将心中所想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落地,泰州市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未来可期。

正如吕道龙专职副会长在总结发言中所表示,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我们要加强交流沟通、深入学术研究、植根人民群众以及推进法治队伍建设。泰州市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正当其时,希望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能够充分发挥“思想库”与“智囊团”的积极作用,深入落实刑事诉讼法学各项研究活动的开展与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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