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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刑事律师韦皖子代理涉嫌200多万刑事自诉侵占罪案立案成功

发布时间:2021-11-30 16:24 浏览:4700次 动态二维码

    2021年11月23日,广西南宁刑事律师韦皖子代理刑事自诉侵占罪案立案成功。2021年10月,韦皖子律师代理广西**公司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侵占罪案件,起因于被诉人黄某为自诉人**公司承运货物,未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在承运的过程中,擅自将价值200多万元的货物销售,并将销售所得货款非法占有,拒不返还**公司。韦皖子律师代理**公司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一开始法院审查坚持认为是民事纠纷不予立,经过韦皖子律师与审查法官4次当面沟通,认为黄某在承运货物的过程也是合法占有保管货物的过程,其擅自将货物销售并非法占有货款,拒不返还已经超出了民事合同的范围,已经触犯了刑法,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应当立案。最后韦皖子律师还提交了类案检索的相关案例,提出了法律依据,2021年11月22日法院出具了立案通知书,本案终于得以立案。

     感悟:  刑事控告难,刑事自诉更难,这个涉嫌侵占罪自诉案,一开始法院审查坚持认为是民事纠纷不予立,经过4次当面沟通,从激烈的观点冲突到缓和再到说服,并提交类案检索,终于立案,非常不容易。办理案件真的要有策略有方法,更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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