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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苏州)王丽淋律师为深圳一企业家涉税案件 提交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辩护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30 16:00 浏览:3618次 动态二维码

    深圳某企业家L总在全国拥有多家医药企业,受某市招商引资邀请,于2017年入驻当地政府平台,并按统一要求,将企业所有税务代账事宜,委托一家与政府合作的平台A公司全权处理。

   苏州公安机关在侦查当地一家B公司涉嫌上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顺藤摸瓜,发现A公司向B公司购买了大量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为B公司平台上的诸多服务企业进行抵扣,于是L总被牵连进刑事案件。

  接受委托后,王丽淋律师详细地向L总了解事情经过及来龙去脉,因其已被办理取保,案件随时有可能被移诉至检察机关。因此,王丽淋律师为当事人指定了两条辩护策略:

  一、在侦查机关充分沟通,以主观恶性小、及时补缴税款、保护民营企业家司法政策等理由,尽力争取在侦查阶段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若案件已送审查起诉,通过为涉案企业进行刑事合规建设,争取合规不起诉。

为了实现第一个目标,王丽淋律师撰写了《辩护意见》,及时递交经侦部门。

 

每一步都全力以赴,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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