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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江苏尚学律所陈志学律师为其辩护,詹某依法被认定为从犯,终获减轻处罚

发布时间:2021-03-28 12:45 浏览:2376次 动态二维码

尚学团队办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从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后提起公诉,建议我方被告人詹某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量刑在11.6年,其他被告人也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们经过认真阅卷和会见,认为该案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詹某等人为主犯属于基本事实认定错误,直接导致量刑建议过高,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另10多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辩护人也均参与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

经过我们团队法庭充分辩论,最后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辩护意见,即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从犯,减轻处罚!据此,当事人和家属十分满意,特从广东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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