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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瑾律师赴马鞍山市看守所会见非法经营罪二审被告人刘某某

发布时间:2021-04-20 21:27 浏览:2290次 动态二维码

胡瑾律师赴马鞍山市看守所会见非法经营罪二审被告人刘某某

 

      刘某某非法经营香烟,被马鞍山市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胡瑾律师接受刘某某近亲属的委托担任刘某某二审辩护人。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胡瑾律师书面申请开庭审理刘某某一案,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胡瑾律师的申请,决定于2021年4月21日上午公开审理刘某某非法经营案。

今天下午,胡瑾律师及实习律师孙经纬来到马鞍山市看守所会见刘某某,给与刘某某庭前辅导,为明天的开庭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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