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首页 > 平台动态 > 活动

如何面对金融寒冬?听娄秋琴为清华学子解惑

发布时间:2019-04-04 15:19 浏览:3806次 动态二维码

一、传道

经济寒冬,稳定信心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刚刚过去不久的2018年可以用“经济寒冬”来形容。金融是所有行业的血脉,整体经济环境的下行势必会影响金融行业的发展。其实,在过去一年间,不仅仅是金融行业,很多其他行业如资本市场、互联网、区块链等领域无一不在这场寒冬中“瑟瑟发抖”。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股市持续低迷,金融监管不断加码,金融行业降薪、裁员、监管罚款等消息层出不穷。 新周期、调结构、去杠杆、中美贸易战、消费降级、P2P暴雷…… 这些陌生而又熟悉的词汇陆续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面对这样的金融形势和压力,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娄秋琴律师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的课堂上指出,金融行业压力与机遇并存,引导学生们不要只看到不好的一面,更需要看到严峻形势下的机遇,如国家不断出台利好政策信息以稳定就业、降税减负、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等。为此,她鼓励学生们不要进行“冬眠”,而是要进行“冬练”,要以敏锐的眼光捕捉到政策、市场释放的信号,洞察市场变化趋势,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和能力提升。

 

二、授业

面临选择,认准目标

象牙塔中的学生最终是要面临就业问题的,娄秋琴律师结合自身的择业观及工作经历向同学们分享要根据自身的专业、性格及兴趣,及早确立好自己的目标岗位。娄律师坦言自己从本科到博士都是在研究刑事领域相关问题,也是很早就确定要坚定的走在刑事辩护专业化道路上。相比法律专业,金融领域就业方向更为广泛,无论是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如银监会、保监会,还是证券、基金公司、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均是金融行业不错的就业选择。娄律师说道,在众多选择面前,首先要做的是清晰的认识自我,而非盲目从众。其次,在客观清晰的认识自我之后就要明确并坚定自己的目标,只有明确目标才能确定努力的方向。最后,在目标确定后就要为之进行坚持不懈的积累和沉淀。当然,也会存在一部分同学并非在一开始就能清晰的认识到自己的职业方向,这些同学可以在不同类型的工作中去尝试,但最终的落脚点都是要回归到某一类或某一个目标单位的,而目标确立要尽可能提前,可以避免少走弯路。

 

三、解惑

学法懂法,守住底线

金融领域不同于其他行业,关系到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状况,其体量之大、地位之重要自不待言。对于未来即将走上金融领域的从业人员而言,在步入工作岗位之前进行刑事风险防控的培训是极为重要且必须的。所以娄秋琴律师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授课的主题定为《金融发展与刑事法律监管》,她结合自己多年来从事金融犯罪辩护的经历谈到,与传统自然犯罪不同,在很多金融犯罪中,被告人或被告单位往往都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他们会觉得自己(或单位)的行为是一种金融创新;或者认为自己从金融市场、资本市场所获得利益并非犯罪所得,而是基于自己的投资判断市场自然产生的合法利益;还有一些被告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最多只是违反行规,达不到犯罪的严重程度,但实际上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面对这样的被告人,娄律师说出自己的心声“悲痛!他们往往是各自业务领域内的业界翘楚,仅仅是因为不懂刑事法律而走上犯罪道路,然而法律并不会因为当事人不懂法就会免除刑事责任,这是令人心痛的。”基于此,娄律师希望无论是当前已经从事金融工作的人员还是尚未走出校园未来可能会从事金融工作的学生一定要有刑事法律意识,在长期执业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并非金融知识,当然,那是安身立命的本钱,但那些不会成为“致命伤”,相反,被忽略的刑事法律却有成为“致命伤”的风险,因此,一定要有底线意识,我们不能要求金融从业人员对刑法有多么精通,毕竟术业有专攻,但一定要了解自己业务领域内刑事风险,心中始终绷着一根弦,这根弦正是刑法红线,要用刑事法律这根红线规制自己的行为,不越雷池半步。

在整个金融市场中,债券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中基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数据显示,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体量在9万亿左右;但是仅2016年,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22万亿元,托管存量高达56万亿元。为此,娄秋琴律师为学生们重点讲解了债券市场中常见的刑事法律风险。娄律师指出,在债券发行市场,投资者想要在承销商处确保拿到好的券源,可能会与承销商之间存在利益输送问题进而引发行贿受贿等贪贿类犯罪;或者不具备发行债券的条件或未经审批或在募集办法中编造虚假内容,这样的行为会有构成擅自发行公司、企业债券罪、欺诈发行债券罪的风险。因此,娄秋琴律师强调,在发行市场中,投资者在申购债券过程中一定要按照规范流程行事,不要为了抢占资源而破坏公正的竞争秩序甚至引发行贿罪等刑事风险;对于发行主体或承销主体而言,一方面在与债券意向购买者的接触过程中不得以权谋私进行权钱交易,另一方面在涉及自身发行债券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发行债券。

在债券交易市场中,银行间交易市场的托管量、交易规模远超其他市场,其债券存量约占全市场的91%。然而债市风暴的重灾区也在该市场,尤其是丙类户问题频发,在实践中,丙类户往往是由行为人实际控制,行为人通过设计闭环交易、高买低卖、以代持或过券业务来虚增交易环节等手法,将本单位利益通过丙类户沉淀下来,丙类户只是作为利益输送的手段和工具,这类案件数额往往巨大,也是债市风暴中最大的一颗“雷”。对此,娄律师指出,丙类户在债券交易过程中的确存在很多风险隐患,一方面需要丙类户自身提高法律风险意识,慎重作出投资选择。另一方面,外控与内审相结合,国家层面上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补漏,杜绝给不法分子提供“法外空间”。金融机构自身也应该逐步加强内控,在内部架构上设置严密的“防火墙”,禁止特定人员干预或影响具体业务操作。

在随后的提问环节中,有同学提出禁止股票交易相关人员的亲属或这些禁止从事股票交易人员利用其他亲属的账户是否就可以规避法律禁止从业的风险呢?娄律师指出,我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因此,这样的规避是毫无意义的,基于此,娄秋琴律师再次提醒各位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具有规避法律风险的意识并非是想当然的以自己的认知为根据,一定要以法律规定为准绳,在模棱两可或者法律规定不明确存在灰色地带时,要多看、多问、多思考而后慎行,不要等事后追悔莫及。

 

最后,娄律师指出,金融永远在创新,永远会不断出现新的结构设计、交易形式,相应的,也就没有人能够穷尽所有的犯罪方式,我们也只能从宏观的角度对金融行业从业者未来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给出一个框架式的思维提示,随着从业人员对业务的把控不断深入,需要自己不断往这个框架中填充内容和细节。但无论如何,在走出校门,走向工作岗位之前不断提高刑事风险防控意识,不仅对于从业者个人职业发展大有裨益,更是未来整个金融行业合法有序健康发展的关键。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