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辰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0-06-12 13:53 浏览:4000次 动态二维码
2020年6月2日,庭立方·四川事务所李辰君律师前往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为涉嫌的Y某出庭辩护。
案件通过2019年12月6日庭前会议确定了争议焦点,2020年5月28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本次复庭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再次进行审理。李辰君律师提出:首先,本案中公司往来的付款明细表、记账凭证存在部分缺失,不能排除Y某归还款项的合理怀疑,对起诉书中指控161万余元金额存在异议;同时,律师提出Y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当庭认罪、悔罪,应当从轻处罚。
最终,经过合议庭审议,采纳辩护律师的相关意见,认定Y某侵占业务款数额为149万余元,判处五年二个月。律师向家属转达判决结果,家属对李辰君律师及卓安辩护团队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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