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卓安团队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8-12-04 11:30 浏览:2842次 动态二维码
12月3日上午,四川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蒋健律师在深圳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涉嫌的H某。2018年11月8日,本案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H某构成运输毒品罪,判处,现处于上诉期。
H某家属经多方打听、咨询律师,慕名前来卓安所。经过咨询律师并基于对卓安所辩护专业能力的认可,最终委托蒋健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律师。
蒋健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深圳市第二看守所会见H某。
会见中,蒋健律师向H某转达了其家属的关心与问候。紧接着蒋健律师根据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与证据,向H某详细了解、核对了其所涉及的全部案件事实,并就焦点问题对H某进行了细致的询问。同时,蒋健律师将上诉状交于H某签署。最后,蒋健律师嘱咐H某放平心态,积极面对,相信律师的辩护工作,将尽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通过会见,蒋健律师与H某已经建立了信任关系,取得了H某信赖。蒋健律师也表示,会见后将继续深入研究案情,完善辩护内容,尽最大努力维护H某的合法权益。
会见结束后,蒋健律师又前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二审委托手续及由H某签署的上诉状,并就上诉理由与一审承办人进行了简要的交流,完成了上诉手续。
工作结束后,蒋健律师第一时间电话告知H某家属H某的情况以及工作情况,并表示将尽全力保护H某的合法权利,H某家属对蒋健律师为本案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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