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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8-03-13 16:37 浏览:2522次 动态二维码
2018年3月13日,L某涉嫌制造、运输、一案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川事务所资深律师汪余财为其出庭辩护。
该案处于二审阶段,一审法院认为L某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判处L某缓期二年执行,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汪余财律师担任L某二审辩护人。
庭审中,汪余财律师就一审认定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L某实施了犯罪行为,当庭申请庭后核实技侦证据。
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由于双方争议较大,合议庭决定在充分评议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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