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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实习生一行15人旁听罗中兆律师代理的“D某寻衅滋事”一案

发布时间:2018-01-15 20:17 浏览:2671次 动态二维码

       2018年1月15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实习生一行15人来到双流区人民法院旁听由罗中兆律师代理的“D某寻衅滋事”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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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公诉方以D某“随意殴打老人,致其轻微伤”为由起诉D某犯寻衅滋事罪。法庭发问环节,罗中兆律师一连向当事人提出四个问题:“当事人与被害人有无打斗行为?当事人有无要求围观群众报警的行为?当事人是否清楚知晓警察到场后所要面临的后果?当事人有无逃离现场的想法?”四个提问言简意赅、直切主题,直观地展现了“当事人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构成要件”、“当事人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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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罗中兆律师还针对公诉方未提供的警方执法记录仪视频证据提出疑问,主审法官及两名人民陪审员认真听取了罗中兆律师的辩护意见后,由主审法官宣布案件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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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结束后罗中兆律师就本案和来学习参观的实习生们做了交流和分享,罗中兆律师表示今天的庭审效果很好,控辩双方就该案的争议点充分发表意见,辩护律师对于公诉机关控罪证据进行充分质证,这对于法官发现案件真实,正确适用法律帮助很大。

       这次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组织在所实习生旁听庭审,对于即将走出学校参与法律事务的同学们来说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此次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实习生都表示从罗律师的辩护思路与辩护技巧中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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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实习生庭审观感的节选:

       1、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大四实习生李作说:“今天非常有幸旁听了由罗中兆律师代理的关于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的开庭审理,由于事先罗律师曾给我们简要的进行了介绍,所以开庭看起来更有意思。综合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的主要的争点在于量刑上,主要有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和其他酌定减轻处罚的情节,由于本案控辩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审判结果将择期宣判。”

       2、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大三实习生徐皓说:“法律存在的意义或许很多人都会有和我之前一样的感受,即既然法律不是完美的,会有漏洞、模糊性,也会有历史局限性;并且我们也有道德来约束行为,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说法律才是最基本的呢?听了今天的案例,我似乎有一点感悟。在了解案件的开始,我会基于我的“道德立场”,认为本案的被告人真是“罪大恶极”,居然漠视我国传统的“尊老爱幼”的美德。但是在听了罗老师的分析后,我会觉得法律或许不是完美的,但是法律是目前会给予人们最大公平的手段:基于事实,我们会给被告人他应得的,这体现了法律的“无情”;而还是基于事实,我们会酌情考虑予以减刑,这体现了法律的“温情”。我想,或许正是这种基于事实的矛盾的存在,才使得法律获得这种最基本的位置。”

       3、四川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江南燕说:“法律的生命在于运用,而庭审活动是法律运用的集中体现。今天十分有幸旁听了罗中兆律师作为辩护人的寻衅滋事一案。收获颇多,感受颇深。

       公诉方以被告人随意殴打老年人至其轻微伤为由,认为被告人成立寻衅滋事罪。而辩方罗律师思维非常犀利,言辞有理有据,发言干净利落,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指出被告人的行为并不满足两高关于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未达寻衅滋事的量刑起点,建议法院判其免于刑事处罚。

       其次关于是否是自首的问题上,罗中兆律师指出,被告人要求他人报警并在报警后原地等待警察到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应该认定为自首。同时,检方提出的被告人后因与警方有肢体冲突,故存在抗拒抓捕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自首。对于检方的质疑,罗律师的回应霸气且有理,她接着提出,既然检方无法出示警方执法记录仪视频,且无其他证据表明被告人与警方发生冲突,就应该认为不存在冲突,而应该认定为自首。

       最后,打铁还需自身硬,是否是真才实学到庭审环节一见便知分晓,在折服于罗中兆律师精彩的庭审辩护技巧的同时,我深刻的认识到只有学好理论知识,不断加深实践,才是一条求真务实的路。”

       4、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王奎说:“从辩护人的角度,我觉得律师尤其是刑辩律师要自带气场,低气要足,因为法庭上很显然律师很弱势很孤单,只有自带气场,才能与强大的公交系统进行对抗。其次,要不断培养和学习并提高法庭上的思辨能力,辩护意见一定要精准,理清思路,头脑保持冷静和清醒,才能不被对方混淆概念,然后掌握法庭辩论的优势,抢占先机。以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作为收尾来结束这一轮的辩护,可能有利于辩护方,向罗姐学习。从生活的角度来说,生活不易,要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凡事都要把法律当作一把剑,悬在心头。”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为四川第一家专业刑辩律师事务所率先在同行业中倡导团队化、精英化、专业化。这对于前来实习的学生们是一次宝贵的学习和交流机会,以后卓安律师事务所也会再次组织实习生们旁听庭审等类似活动,让实习生们在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带领下实实在在地学习到真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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