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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7-08-04 18:16 浏览:3302次 动态二维码
8月4日,L某涉嫌诈骗一案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川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莉律师作为L某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本次开庭为复庭。
L某被指控驾驶轿车使用伪基站在泸州市区冒充银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诈骗短信6750条,被公安民警当场挡获。
曾莉律师作为L某辩护律师在此前的庭审中提出如下辩护意见:第一、对于检察机关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第二、L某系系,情节轻微,应减轻轻处罚;第三、本案中L某系、应当从轻处罚;第四、L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应当被认定为坦白;第五、L某家庭困难等。
本次复庭,法院采纳了曾莉律师辩护观点,认定L某犯,对L某减轻处罚,判处6个月。
庭审后,曾莉律师和L某家属进行了沟通,L某亲属对曾莉律师的辩护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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