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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藏汉双语庭审实质化改革示范庭:姚志刚律师为涉嫌盗窃罪的B某出庭辩护

发布时间:2017-07-30 14:17 浏览:3498次 动态二维码

       近日,B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姚志刚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并取得较好结果。
       B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是松潘县人民法院庭审实质化改革的首个示范庭,也是全国首例藏汉双语庭审实质化改革示范庭,审理中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松潘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十分重视此次庭审工作,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姚志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仔细查阅了卷宗,多次会见B某,询问案情,了解案件细节,不断完善辩护意见。
       在庭审中,辩护人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根据案件事实,辩护人完全同意国家公诉人对本案事实和罪名的客观认定,同时提出如下从轻辩护意见,第一,被告人B某自愿认罪,应当从轻量刑;第二,被告人B某有坦白的情节,希望人民法院量刑时予以从轻;第三,案发后,B某及其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返还被盗车辆;第四,B某盗窃金额应认定为27000元。综上所述,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姚志刚律师请求人民法院充分考量辩护人的意见,依法对被告人B某减轻处罚。最后,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B某是否具有坦白情节以及盗窃金额的认定,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经充分考虑,合议庭予以采纳律师的罪轻辩护意见。最终,合议庭当庭认定B某盗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B某及 其家属对姚志刚律师为本案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并表示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 

姚志刚 (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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