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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武律师为涉嫌受贿罪的Y某出庭辩护

发布时间:2017-07-25 11:05 浏览:3223次 动态二维码

       近日,Y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陈武律师为其出庭辩护。
       Y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发后,Y某亲属基于对陈武律师专业信任,委托陈武律师作为Y某辩护律师。陈武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Y某,并就案件细节进行核实,在检察院阶段核实了相关证据,最后和Y某就案件辩护思路进行了交流。
       在庭审中,公诉人指控Y某作为四川省前某地级市副书记,在2000年-2012年期间,自担任某县领导职务开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为他人请托和提供帮助,收受他人大量金钱、干股、过年红包、打牌铺底费等金额共计现金人民币1200余万元以及多套房屋。陈武律师针对以上指控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起诉书中指控Y某收受G某的的贿赂款,受贿人与行贿人关于受贿金额地点、过程的供述存在自相矛盾等疑点,受贿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部分金额应当从受贿金额中予以扣除;2、起诉书指控他人送给Y某的麻将底分,不应当认定为以赌博为名收受贿赂;3、起诉书指控Y某收受的多人款项中,不符合受贿罪规定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其相应款项的性质为朋友之间的节日往来款项或严重违纪行为,不构成受贿罪,该金额依法应当从受贿金额中扣除;4、关于本案的量刑,被告人具有坦白、积极退赃、悔罪等情节,平时表现良好。请求法庭综合被告人具有的减轻从轻处罚情节对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最终决定择日宣判。
        庭审后,陈武律师和Y某家属进行了沟通,Y某亲属对陈武律师的辩护工作表示满意。 

陈武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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