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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刚律师成功案例:C某涉嫌强制猥亵一案获轻判一年

发布时间:2017-05-19 11:53 浏览:4368次 动态二维码

       C某涉嫌强制猥亵一案,被成都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准逮捕,家属委托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姚志刚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四川省首例适用该罪名中规定的猥亵他人的案件。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姚志刚律师介入此案后,多次查阅案件卷宗、会见C某,并结合本案的客观事实和全案证据后,制定了详细的罪轻辩护方案。
       5月9日,本案在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姚志刚律师作为C某辩护律师为其出庭辩护。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C某对两名被害人使用药物,趁其失去知觉后进行猥亵,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刑事责任。姚志刚律师认为,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被告人的如实交代使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得以顺利完成,被告人家属已经向被害人道歉、赔偿并获得了两被害人的谅解,同时,被告人无前科,主观恶性不大等,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合议庭充分采纳了姚志刚律师的观点,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庭审结束后,C某及C某家属、朋友对姚志刚律师为本案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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