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华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6-06-23 10:27 浏览:3148次 动态二维码
6月22日,L某涉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一案在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川事务所专家律师马静华教授、管理合伙人蒋健律师作为L某辩护律师为其作无罪辩护。
在庭审过程中,马静华律师、蒋健律师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等方面提出了辩护意见,认为:本案证据材料中的“用印审批单”签名系伪造,且该审批单的项目内容与保函出具的实际内容有多处不符,指控L某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证据不足。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交锋,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审从下午持续到晚上休庭,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休庭后,L某家属对两位律师严谨的执业态度和专业精神表示了极大的认可,并特十分感谢律师为此案所做的重要努力。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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