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首页 > 平台动态 > 出庭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示范庭 李重律师担任庭审示范案件辩护人

发布时间:2016-05-10 15:31 浏览:4395次 动态二维码

       5月10日,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Z某涉嫌抢劫一案。法院、检察院相关领导观摩了此次示范庭。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重律师作为此次示范案件中Z某的辩护律师出庭辩护。

高新示范庭3.jpg

       该案中,被告人Z某伙同他人在成都某商场门前实施盗窃。案发时,Z某在车内等待,另外的同伙在偷盗电瓶车并搬至车上时被巡逻保安发现并抓获。抓捕过程中,该同伙多次挣扎反抗,在车内等待的Z某见此情况开车逃走时,撞倒其中一名抓捕人员,造成该抓捕人员轻伤二级。检察机关指控Z某犯抢劫罪的原因是其暴力抗拒抓捕。

高新示范庭2.jpg

       作为庭审实质化改革示范庭案件,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此次庭审工作,对于庭审实质化改革中的重要环节庭前会议给予了高度重视,多次召集各方对庭审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在庭前会议中确认了本案的争议焦点“Z某行为是否由盗窃转化为抢劫”以及出庭证人的名单。

高新示范庭李重2.jpg

QQ图片20160510164153.jpg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Z某到底构成盗窃罪还是抢劫罪进行了激烈交锋。辩护人李重律师提出,相关证人证言存在重大矛盾,不能排除受伤的抓捕人员是其他原因造成轻伤的合理怀疑,且Z某并不是正在被抓捕的人员,也就不存在抗拒抓捕的情况,撞伤抓捕人员也只是在逃跑过程中的意外事故,本案不存在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法定情节,应以盗窃罪定性。

高新示范庭李重.jpg

高新示范庭1.jpg

       此次庭审实质化改革示范庭充分落实了证据裁判规则,切实保障了控辩双方质证、发表意见的权利,案件审理达到了最佳效果。被告人Z某对法院公平公正的审理以及辩护律师李重的勤勉尽职表示了特别感谢。

QQ图片20160510164756.jpg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是四川省法院系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作为此次试点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始终坚持以专业的技能、良好的职业素养为审判制度改革进程助力,多位律师都先后参与四川省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示范庭庭审的辩护工作,受到各方好评。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