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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刚律师又一成功案例 Y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公诉机关已撤诉

发布时间:2015-12-16 18:45 浏览:3108次 动态二维码

       近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姚志刚律师代理的Y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已收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Y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一审中,Y某被认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一审结束后,Y某不服,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重新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公诉机关以“事实和证据有变化”为由申请撤诉。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对于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撤诉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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