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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律师又一成功案例 为涉嫌故意伤害罪P某出庭辩护 终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5-11-30 17:53 浏览:3604次 动态二维码

       11月30日,P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彭州市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华律师作为P某辩护人出庭辩护,取得良好效果。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今日庭审已为第三次审理。杨华律师根据所了解到的案情提出,P某属正当防卫、被害人也存在过错等辩护意见,并以此案证据不真实、不客观为由进行当庭质证。

       最终,合议庭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观点,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宣布判处P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庭审后,P某及P某家属对杨华律师的严谨执业精神表示了极大的认可,并十分感谢律师为此案做出的重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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