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首页 > 平台动态 > 出庭

蒋健律师为原某县国土局副局长L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出庭辩护 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15-11-06 13:23 浏览:2775次 动态二维码

       11月6日,原某县国土局副局长L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成都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蒋健律师作为L某的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取得良好效果。

       蒋健律师接受L某家属委托后,全力跟进此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L某,询问案件有关细节,进行充分的辩护准备。

       在庭审中,蒋健律师根据本案案情及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条文,就案件的争议之处作了强有力的辩护,提出:L某在检察机关将其作为证人询问,且尚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就如实供述了自己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另外,L某认罪态度诚恳,悔罪态度好,且已将受贿所得44.5万元全部退回,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中对受贿罪从轻处罚的量刑规定,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律师的意见,表示将慎重评议,择日宣判。

       庭审后,家属对蒋健律师严谨的执业精神表示了极大的认可,并十分感谢其为此案所做的重要努力。

IMG_7660_副本.jpg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