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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安所姚志刚律师为当事人成功辩护,检察院撤回起诉

发布时间:2014-08-15 11:07 浏览:3153次 动态二维码

2014年8月15日,唐XX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辩护人卓安律师事务所姚志刚律师领到青川县人民法院准许青川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裁定书。

作为卓安律师事务所“无罪辩护中心”的负责人,姚志刚律师说:虽然得到的不是“无罪判决书”,但检察院撤诉也相当于“准无罪”,其实效果更好,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姚律师也为当事人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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