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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律师陈武、李重、姚志刚赴四川省高院领取甘孜州白玉县原政法委副书记等人故意杀人等案件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4-07-09 10:34 浏览:5244次 动态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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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本网律师陈武、李重、姚志刚到四川省高院领取甘孜州白玉县原政法委副书记等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枪支等案件二审判决书。本案经一审判决后上诉被省高院发挥重审,重审后再次上诉到省高院。本网律师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本案三名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接到援助指派后,本网律师认真阅卷积极准备,远赴康定参加庭审。其中陈武律师代理的Z1某故意伤害罪由原审12年改判10年,李重律师代理的Z2某故意伤害罪也由原审12年改判为10年,姚志刚律师代理的J某敲诈勒索罪由原审5年改判为1年。

    作为一名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不仅在辩护技巧上至关重要,如何担起“辩护人”应有的责任更是攸关被告人的生命自由。本案中,被告人亲属感谢三位律师高度的责任心,不辞辛苦远赴康定等地为被告人做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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