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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某某抢劫、杀人抛尸一案,经过姚志刚律师成功辩护,成功保命

发布时间:2014-02-27 15:33 浏览:2735次 动态二维码

近日,甘某某涉抢劫杀人一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本案共三名被告人,其中起诉书指控甘某某参与了对受害人抢劫并将其杀害的全过程,甘某某与唐某某在对受害人实施了抢劫并取得财物后,将受害人采取残忍手段用刀杀害,并将尸体抛入江中。

姚志刚律师在接受甘某某家属委托后,随即对本案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多次前往看守所对甘某某进行了会见。经过姚志刚律师不懈的努力,庭审时姚志刚律师按照既定的辩护思路据理力争地为甘某某进行辩护。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姚志刚律师的大部分辩护意见,未对甘某某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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