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别程序
刑事案件中的特别程序主要有五类,分别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缺席审判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刑事案件中的特别程序主要有五类,分别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缺席审判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刑事案件中的特别程序主要有五类,分别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缺席审判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规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我们律师在办理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时,可以对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第一时间与公检法部门进行沟通。在检察院或法院决定批捕时,发表我们的辩护意见。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我们律师可以通过撰写法律意见书以及与检察官的积极有效沟通,争取让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二、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以外,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类犯罪,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达成和解协议争取从宽处罚甚至不起诉决定。在这个阶段,往往律师代理当事人出面协商,能有效缓和双方矛盾,并进行全方面考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同时我们律师还可以对和解协议书的制作提出专业意见,避免今后产生二次纠纷。
三、缺席审判程序
对于符合缺席审判适用条件的,应当开庭审判。而此时如果没有辩护律师的参与,将由谁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庭审实质化改革背景下,即使案件符合缺席审判的适用条件,律师也万万不可缺席审判,否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四、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对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主要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的违法所得。法院在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在六个月公告期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因此,我们律师在这个阶段做的工作主要是审查没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出现合法财产被没收、追缴,并对不属于违法所得的财产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
强制医疗程序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病人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是否严重危害了公民人身安全?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有效?如何判定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等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律师对全案进行仔细研讨、多方面论证、精细化辩护,对于是否启动强制医疗程序提出专业的意见。
我们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致力于特别程序案件的办案技能培训,针对特别程序案件如何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们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开设有专门的特别程序办案技能培训课程,除此之外,目前已经在线下开设了14门专项出庭技能培训课程,其中还包括质证、发问、法庭辩论等等,同时加快了线下课程转型线上的工作进程。
一位律师终其一生只能帮助300人,但若一位优秀的律师将其技能传授给3000位律师,那么将会有90万人得到帮助。截至2020年9月,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的老师已经前往全国46个城市,累计开班193期(包含微型论坛沙龙等),为3000多家律所的10000余名律师带去了庭立方的特色课程,并为20000余名法律人举办了600多场讲座,均受到当地律师的高度好评。
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目前拥有诸多刑事领域的博士、教授与前知名检察官、知名法官,不仅能办案还能授课,在每个环节上都有最专业的人士操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精细化的刑辩服务。目前,我们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的律师已承办数十起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如“刘汉案”、“李昌奎案”、“醉悍马案”等。
庭立方刑事律师机构律师有大量的特别程序案件办案经验,其中不乏有许多附条件不起诉、解除强制医疗、达成和解协议的成功案件,我们专做刑案,数千件刑事案件的历练、全国各地专业的刑事律师队伍,丰富的办案经验,驾轻就熟的执业技能,专业尽职的工作态度,知名刑事专家指导,博士、高校教授、前侦查人员、法官、检察官协作办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只为您做最好的辩护。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精准匹配专业刑事律师,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让符合庭立方标准的刑事法律服务抵达中国的每一座城市,守护每一个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李思雨律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四川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兼职教师。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合规,擅长于经济犯罪领域类的办理,特别是刑民交叉类案件的辩护、控告。 从业以来,一直遵循“不求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的办案宗旨,认真极致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参与办理职务犯罪类案件、多起经济类犯罪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等,并在部分案件中获得缓刑或轻刑等效果,多次收获当事人的锦旗。 李思雨律师的执业理念在于让当罚之人罚罚当其罚,无罪之人不受其罚,力求在法律的天平上寻找正义砝码,扭转呆板的公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合情的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权利。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李辰君,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四部负责人,四川省律师协会培训委员会副秘书长,四川师范大学刑法学硕士,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兼职讲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出版《职场实用法规》一书,发表专业文章10余篇。 执业以来,李辰君律师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执业信念,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百件,擅长刑事合规业务、诈骗犯罪辩护、毒品犯罪辩护、非法集资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涉税犯罪辩护、非法经营罪辩护。参与办理刑事案件百余起,通过专业的水平及不懈的努力,其中10余人被依法取保候审、撤案或因不予起诉等被依法释放,部分案件二审改判或依法判决缓刑,其辩护水平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 李辰君律师主导参与研发了“公职人员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医疗行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教育行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食品卫生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等课件,并受邀为多家单位机构进行刑事风险防控讲座,获得一致好评。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洪灿律师,现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信达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曾在人民法院工作10年,后从事律师职业逾20年,擅长以法官的裁判者思维角度帮助客户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先后担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市法学会理事等职。 一、业务领域: 1、企业法律顾问与风险管理:洪灿律师团队践行“客户全生命周期的法律风险管理”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到上市的全程法律服务;笃行长期主义,其中最长的单一客户连续服务周期超过15年;作为庭立方的风控讲师,洪灿律师潜心研究企业法律风控产品及实战应用场景,庭立方遍布全国的律师学员可为客户提供全域覆盖的法律风控服务。 2、刑事危机解决与刑事辩护:在企业法律顾问与风险管理之外,洪灿律师还致力于刑法分则第三、五、八章罪名的专业研究与刑事辩护,在企业家刑事危机综合解决、商事犯罪及泛职务类犯罪辩护领域持续深耕,帮助多家创业企业、投资机构和上市公司董监高成功化解重大刑事危机,为处于刑事诉讼被害人地位的企业客户提供控方律师服务,以刑事手段帮助其挽回经济损失,依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3、资本市场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洪灿律师在股权架构设计、投融资法律实务、股权并购等资本市场法律合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擅长于证券违法行政处罚与证券犯罪案件、上市公司反腐败反舞弊、私募基金类投资机构等资本市场主体的法律风险处置。 二、专业著作 三、专业输出与法律公益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胡思跃,男,1987年5月15日出生,双学士学位,毕业于贵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专职律师,瀛黔刑辩团队核心成员之一,主要专职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有组织犯罪及其他刑事案件的辩护和刑事申诉、控告案件的代理。2012年7月毕业后,先后在贵州谋道律师事务所、贵州省某某区人民法院(实习)、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实习)、贵州省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主要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公诉工作,共计办理刑事案件42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办案经验。2019年4月从贵州省某县检察院辞职后开始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始终践行有效辩护,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其间,成功办理取保候审8人,不批捕、不起诉7 人,缓刑8人,改判减轻处罚案件8人,撤销案件3件,成功刑事和解9件。